(记者 王 松)昨日下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决定终止渭河Ⅱ、Ⅲ、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通知说,鉴于渭河干支流洪水已全面回落,大部分河段洪水已基本归槽,根据《渭南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决定从9月22日12时起终止渭河Ⅱ、Ⅲ、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通知同时指出,由于堤防经高水位洪水冲刷浸泡,退水期间极易发生堤防、险工滑塌和河岸崩塌,为确保当前退水期间防汛安全,沿渭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渭河干支流洪水回落期间堤防工程巡查观察。在巡堤查险人员撤离后,沿渭各县市区及河务部门要继续安排人员巡查监测,确保堤防安全。
通知要求,华阴、大荔两县市继续做好大华公路至军渡浮桥河段干支流堤防巡查守护,待洪水归槽后适时撤离巡查守护人员;沿渭各县市区要加强退水期间沿岸治安管理,安排专人巡查,并在洪水冲毁的连坝路、上堤路及取土坑旁设立警示标志,劝阻群众远离渭河主流、积水坑,防止发生落水危险;各县市区要及时安排人员统计灾情及工程堤坝损毁情况,并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恢复,维护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工程设施效益,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通知强调,当前全市防汛工作重心已由抗洪抢险转入恢复生产、查灾救灾工作,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环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