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渭南市水务局以创立执法服务社会新形象作为目标,多措并举,推陈出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水行政执法成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面旗帜。
一、宣传到位,涉水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渭南市水务局始终把水法律法规宣传当做增强全民水法制意识、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的重要工作来抓,不仅对全市的水法律法规宣传进行了统筹规划,还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及直属各单位把水法律法规宣传当做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并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坚持日常宣传,以集中宣传为重点。市、县水利单位利用在机关周围及城区醒目的地方刷写标语、悬挂标识,在新闻媒体做公益广告,制作手机彩铃等形式使水法律法规宣传深入生活。同时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之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市、县联动,组织驻渭水利单位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宣传形式不拘一格。除了运用宣传车、印发传单、悬挂横幅、制作版面、义务咨询等传统的宣传方式,还利用歌舞、秦腔、小品等将生活中的节水常识表演出来,向群众发放印有节水内容的环保纸袋、围裙等,使惜水、节水进入厨房,走进生活。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联合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及各地区媒体,多次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水患防范避险教育、抗旱节水知识等专题报道。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对社区、学校、工矿、电厂等用水大户,直接组织职工进入其辖区进行宣传,面对面讲授水法律法规,张贴醒目标语普及水法律法规。
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公开透明
近年来,渭南市水务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主动对10个科室及下属单位760多卷档案资料进行查阅,逐项复核了系统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39件,经审查继续有效件25件,自行失效件10件,废止件4件。对有效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上墙公示,让办理许可审批的群众一目了然,使行政许可更加公开透明,从而实现法律的公正、公平。2009年,渭南市水务局被市法制办定为“全市行政许可示范单位”。
三、提升素质,执法培训已成定例
为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渭南市水务局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定期、轮流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政府法制办及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除邀请省、市法律专家或行业执法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授课外,还通过交流典型执法案例及传阅优秀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学习。市局每年一次的固定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的水政执法人员还要进行统一考核。近五年,渭南市水务局共举办各种培训班40余期,参加人员2000余人,市直水务系统共有100多人取得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通过自我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渭南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很好地掌握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日常执法中也能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结论得当。
四、专项整治,河道管理井然有序
渭南市水务局连年对重点河道开展了整治“三乱”、整顿河道管理秩序、专项整顿河道违法采砂取石等行动,有力打击了威胁河道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行洪畅通,有力地保障了防汛安全。连续五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20人次,出动机械500余台,取缔采石场430处,清理河道垃圾35.4万方,清理外运砂子300余万方,复平100余万方。
五、逐步推进,依法行政日臻完善
按照省市要求,渭南市水务局狠抓整顿和规范执法秩序工作,逐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了文明窗口服务创建活动。一是制度公开公示。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和便民原则,对涉及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内容、依据、条件、水利执法程序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分类编排,统一向社会公示,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严格票据管理。在《渭南日报》上刊印了《陕西省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专用收费票据》、《陕西省水资源费专用收费票据》样票,方便群众监督,有效遏制了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对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违纪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执法人员32名(其中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9名),收回执法证件23件,使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保证,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不规范执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树立服务意识,建立快捷服务制度。工作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执法于服务当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变等待服务为超前服务,变迟缓服务为高效服务,变单一服务为全程服务。在局机关大力推行“三个五”制度,即文件到科室不超过五天,科室拿出处理意见不超过五天,办结不超过五天,否则要追究主办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技术人员主动为尧柏水泥集团、白(水)宜(君)公路等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1件,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服务中得到落实,有效预防了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文明执法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赢得了社会赞誉。依法行政工作的逐步推进,为水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
(法制监督处王田华编辑)???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