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15日,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白鹏翔、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孙国权、省物价局成本监测分局副局长云育兵等一行对我市大型灌区农灌水价、电价补贴有关事宜进行了调研。
??? 我市属五个大型灌区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限制,工程建设标准普遍比较低,田间工程配套不完善。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工程设施老化严重,输水能力衰减,运行成本逐年增加。加之水价长期严重倒挂、工程维修养护费未予补偿、水源短缺、电价成本增加,灌区收不抵支,亏损严重,养老统筹和医疗保险无力缴纳,职工待遇与社会其他行业差距过大,运行十分困难。我局坚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得到了省级的高度重视,从2009年开始,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多次组织调研讨论, 2011年底完成了对全省大型灌区农灌水价成本的重新核定。2011年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1〕19号)指出“对大型灌区因水价不到位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和农灌抽水成本过高的问题,要进行科学测算,尽快提出解决方案,由省级财政给予补贴”。省财政厅2010、2011年共落实我市抽黄灌区高扬程电价上涨部分补助2458万元,解决了灌区的燃眉之急。
??? 2月14日,省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东雷抽黄一级站、总干渠等工程,听取了东雷抽黄灌区的情况汇报。2月15日调研组召集东雷一、二期抽黄、洛惠渠、港口抽黄、石堡川水库五个市属灌区及省属交口抽渭灌区就水价电价补贴问题进行调研交流。会议由农水处李少毅副处长主持,各灌区就灌区基本情况、灌区农业供水成本与2011年收支经营情况、灌区末级渠系管理情况以及对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与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随后,市水务局局长石正福就全市灌区有关情况向调研组作了汇报,对省级有关部门多年来对灌区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就灌区存在问题与水价电价补贴向调研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按照中、省文件精神,将省上重新核定的各灌区成本水价与批复水价之间的差价列入公共财政解决,如不能一次彻底解决也可逐年落实。二是全省大型灌区按照统一补助标准由省财政给予补助。三是请求省上能在年内解决水价电价补贴问题,确保大型灌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 最后,孙国权副处长代表调研组做了总结讲话。他表示,听了灌区的汇报与石局长饱含感情的讲话,深受感动,对灌区的困难和问题十分震撼。他强调,水价电价补贴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政府、水管单位、末级渠系经营者诸多方面,必须有统一的原则作指导。他认为,水价电价补贴问题确实亟待解决,对水价补贴应按成本水价与批复水价差额给予补贴,三年落实到位;对灌区末级渠系能否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由乡镇村组管理;对高扬程抽水新增电费应由省财政全部补贴。他表示将把这些意见汇报领导进行决策。他对灌区发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抓住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遇,把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把机制创新作为先导,明确各方面责、权、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破解制约农业水价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保证灌溉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发展。二是挖掘内部潜力,全省大型灌区大部分可灌面积与设施、有效灌溉面积比较还有较大差距,各灌区应加强内部管理,深挖潜力,把灌区可灌溉面积增加上去。三是发挥政府政策指导作用,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调动水管单位、末级渠系经营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