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水务局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记者王宪辉)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文,决定对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文,决定对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在这两份表彰名单中,我市共有7个单位和8名个人受到表彰。
在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建设健康中国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是推进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优秀代表,是全民健身的实践者,是健康生活的倡导者,是体育强国的建设者,是全面小康的推动者。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已连续在6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共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259个,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465名,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70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44人。在此次表彰中,渭南市体育局、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水务局、渭南市大荔县、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体育运动中心、富平县文体广电局等7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王青峰、殷学忠、李军奇等7名个人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张晓民被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国家体育总局、陕西省体育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和社会各界的紧密配合下,我市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不断扩大、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健身赛事日益活跃、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文化不断深入人心,“体育+”模式的探索不断取得突破,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贡献了不可替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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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