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督促各县市区顺利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任务,近日,市水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渭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依据国家六部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陕西省水利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我市下辖的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落实,建设管理,精准扶贫,水质保障,运行机制等。《办法》详细制定了考核评分标准和激励问责机制。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夯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全市农村饮水脱贫攻坚工作和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四方面有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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