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评论员)?秦岭长效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拆除违建、复耕复绿、处置各类遗留问题等工作任务艰巨、牵涉面广,需要进一步凝聚合力,做到上下联动协同努力。
发挥合力,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规范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涉秦岭各市党委和政府要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相关地区、部门、领域之间也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联动,推动专项整治各项部署全落实、见实效。
秦岭长效保护离不开制度发力。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保护机制,不仅要严格执行已有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让环保执法的“牙齿”越来越锋利;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目前,我省已经出台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涉及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都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也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这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不断增强自身环保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令人欣喜的是,我省社会各界正在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转化为切实的行动,越来越多的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和热心环保的市民加入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队伍中来。目前,围绕秦岭环境清洁、生态考察、环保宣教、植树造林等方面,我省已有各类环保团队200多支,开展主题活动700余场,完成生态考察项目100多项,直接参与人数超过15万人次,辐射带动150万名志愿者积极投身秦岭环保实践活动。
“人心齐,泰山移。”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事业,只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三秦大地就会呈现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秀美画卷,美丽陕西建设也就会谱写出新的华章。
(摘自2018年9月24日《陕西日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