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压紧扣实责任链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近期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把别人的事故当做自己的隐患”等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加强涉水防护设施和标志牌等安全措施落实,严防水利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抓紧抓实,层层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员,加大安全生产的排查、督促和整改力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一是加强灌区运行安全。灌区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灌溉期间泵站、渠道、水闸等水利工程专项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渠道安全行水责任,科学调度,加密巡查频次,做好台账记录,确保行水安全,特别是穿村过镇段、跨渠桥涵等重点部分要加强巡查,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设置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及必要的防护措施;要定期对工程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责任清单;要持续完善相关工程巡护制度,明确工程管护职责、范围、标准等内容,为灌区工程安全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做好水库、渠道、厂房、生活区、水利风景区等危险区域安全巡查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水库、河道、渠道、生活区等逐一进行详细排查摸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排除解决;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主要路口、醒目位置、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宣传标识牌和禁止嬉水、垂钓等危险行为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布设安全警戒线等,要加大巡查力度;要严格按照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防溺水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在水库、渠道、河道等水域嬉水危险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履职尽责,既要管好施工质量,还要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关注管沟开挖、深基坑、高支模、登高、地下暗挖、脚手架等危险作业,严防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事故。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高空攀爬、安全用电等作业要求,特别在紧急抢修时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切实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管辖范围内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前的安全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消防安全治理,根据机关单位、泵站厂房、职工宿舍等不同的场所和消防对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栓,定期开展生产生活工作中消防宣传教育。要聚焦水利宾馆、培训中心、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区、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排查,严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坚决整治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突出问题,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是强化汛期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抓好防汛、防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高暴雨等强对流天气以及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平,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避险提示,落实预警“叫应”和跟踪核实机制,强化工程巡查和值班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综合运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面排查水库水电站、重要引调水工程、水利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针对性加大灾害治理力度,落实风险防范责任措施。要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应急保障措施和物资准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识险避险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处置险情,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
三、切实加强安全宣教,广泛营造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可通过理论讲授、实际演练、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要在工作区和生活区悬挂文明施工标语、横幅和安全规章制度等,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将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