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水务局
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期间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中心、站):
为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后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水建函〔2025〕25号)、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渭安办函〔2025〕14号)要求,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节长假已过,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全市天气持续低温,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增加,安全生产风险集中叠加。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安全生产作为复工复产的前提和基础,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工作,为全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安全责任。复工复产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期。各单位要持续强化、全面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在各层级落到实处。一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周密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认真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签订责任书、公开承诺等措施,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复工复产前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紧盯“三违”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人员违章违规复工复产。二是突出行业监管责任。要及时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三是夯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强化问责问效机制,对复工复产方案不落实而提出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验收不严走过场、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环境,在复工复产验收和现场监督检查期间,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及时帮助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排忧解困。
三、落实防范措施。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高标准、严要求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复工复产安全,对停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要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建设施工领域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履职尽责,既要管好施工质量,还要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关注管沟开挖、深基坑、高支模、登高、地下暗挖、脚手架等危险作业,严防高空坠落、坍塌、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等事故。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高空攀爬、安全用电等作业要求,特别在紧急抢修时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切实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水利工程运行领域要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等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要紧盯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消除问题隐患。做好排水建筑物、导(截)流沟、交叉河道清淤以及放水闸门启闭等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加强春灌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渠道安全行水责任,科学调度,加强巡视,确保行水安全,特别是穿村过镇段、跨渠桥涵等重点部分要加强巡查,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设置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消防安全领域要聚焦水利宾馆、培训中心、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排查,严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坚决整治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突出问题,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爆炸、踩踏等事故发生。施工道路交通领域抓好施工区交通道路安全管控,要准确排查工程范围重点路段安全隐患,对危险路段科学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牌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落实安全提醒、减速行使等措施,管控好路面秩序,严防路滑引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水利风景区对人员密集场所、涉水等重点场所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临水部位增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安排,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级在建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局机关相关科室(中心)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要进一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抓实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特别是对新录入、调整岗位、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补充,应持证上岗,需外聘作业的,应查验作业资质、做好风险交底和现场管理。根据复工复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和危害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物资准备,加强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响应。同时,要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针对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渭南市水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