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体育直播

图片
首页/ 业务职能 / 安全生产 / 正文

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09:00

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督促实施到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深化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局明确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推动落实。各辖区、各单位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作为治本攻坚重中之重,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对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单位达标创建。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逐级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点位,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在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赋能的同时,运用约谈提醒、工作建议和指导帮扶等手段,严格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五、深入推进“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市局定期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对各辖区、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对点”实施工作提醒,加强“六项机制”宣教培训和指导帮扶。局属单位持续推动“六项机制”提质增效,提高危险源辨识管控、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等水平,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各县(市、区)水务局持续推动“六项机制”向基层一线单位、向“小散远”工程延伸,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单位实行重点指导,2025年底前总体实现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运行工程“六项机制”全覆盖。

六、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资质资格审查审批,依法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公示对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无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强化信用惩戒。加强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和油库炸药库、施工营地、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三违”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度汛工作措施。

七、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加强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展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持续推进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加强淤地坝维修养护,保障淤地坝安全运用。巩固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制定水工程联合调度运用计划,科学精细开展水工程联合调度。做好水库、河道及其岸线、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强化水利勘测设计、水利检测检验安全监管。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开展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成果技术审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设施、措施及费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对总承包、现场设代、勘测设计外业作业等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强水利检测检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一线操作人员和实验人员安全培训,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和有限空间作业、用火用电作业、野外作业、检测试验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强化水库库容、河道、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水库防洪库容管理,依法依规审批公路、桥梁等涉河建设项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对采砂活动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加强对利用河流、湖泊、水库水域及其岸线开发的水利风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景区内游乐设施及利用水利设施开展垂钓、渔事体验活动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所属高层建筑、办公场所、文体活动场所、自建房、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作业期间应严格做到“六个必须”。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止水利工程施工等影响燃气管道设施。严格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开展消防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宣传。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监督实施,将消防水源、消防车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一、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各单位认真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水库水电站放水、农村供水、水利风景区旅游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有关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十二、强化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市局将局属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等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属有关单位锚定“零事故”目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风险防范责任措施,逐级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外委外包外租等单位的指导监督,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在安全生产上带好头、树标杆、做示范。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所属单位、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各单位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等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必查项,严格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十四、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各单位运用陕西省水利建设与监督管理平台,辅助在建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危险源管控、隐患整改等工作。完善数字孪生水利“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对下游有居民点或重要设施的大中型淤地坝逐步配套安装安全监测设施,强化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十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单位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打造一批标杆单位,采取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等正向激励政策。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2025年底前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保尽保。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病险工程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异常工况动态监测预警和科学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伤亡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督促指导水利风景区健全完善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六、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加强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教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