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纪律作风建设,带动和促进全市水利系统大整顿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总体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我个人向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承诺如下:
1.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市各项决策和工作安排部署,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勤政为民服务意识。
2.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分配和干部选拔等群众关注事项决策中,广泛听取民意、班子集体研究和决策,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
3.坚持政务财务公开透明。规范办事工作流程,公示各项收费标准,明确业务办结时限,做到服务热情、文明执法、快捷便民。定期公布财务账务,接受群众监督。
4.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研。一个月不少于两次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掌握第一手情况和资料,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严格机关管理,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不开与公务无关的任何会议,不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检查和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严格车辆管理,不公车私用;城区单位工作检查不安排公务接待,下基层在单位机关灶就餐。
6.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临时动议提拔任用干部,不违反规定和程序提拔任用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实行票决制,创造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想干事、能干成事、不出事、口碑好的干部创造施展才能的平台。
7.遵守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真正使国家建设资金用在重点水利、民生水利工程上。不插手和干预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不向施工企业介绍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严把工程质量关,管好用好工程资金,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8.模范和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在家中等非办公场所谈论工作,不收受任何礼金、礼物和各类有价证券、购物卡等。教育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自己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以上承诺,请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