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渭南市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目标任务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渭南市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按照陕西省水利厅确定的各县(市、区)水土保持率目标值,明确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4.33%以上,到203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6.97%以上。
第二部分包括预防、监管、治理、管理四方面重点任务,19项具体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务求各项举措真正落地、见到实效。
(一)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通过严格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分类管控、突出抓好水土保持源头防控、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自然修复、巩固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4项措施,构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体系。
(二)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通过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强化生产建设单位责任落实4项措施,加大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力度。
(三)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通过持续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固沟保塬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水源区水土流失治理、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拓展水土保持功能6项措施,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四)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坚持规划引领作用、健全工程建管机制、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推进水土保持科技创新5项措施,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深化示范创建、强化宣传引导4项措施,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