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全力做好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
1.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各县市区和取用水户开展2022年用水总结和2023年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实现自备水源取用水户和公共供水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编制完成《渭南市渭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配合做好黄、渭、洛等主要河流水量调度及其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渭河华县、北洛河状头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考核,以考核促管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为15亿立方米,控制在15.98亿立方米以内。根据2023年全市前三季度GDP增速和用水数据评估,预计2023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7.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相比2020年下降6.0%。
2.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制定印发《渭南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3年工作方案》,明确8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并下发各县市区贯彻落实。8月召开2023年渭南市国家节水行动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节水创建工作,建成陕西渭华干部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节水教育基地5个,澄城县荣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全市县域节水达标率达到80%。积极推进蒲城县再生水利用试点工作,不断盘活水资源指标存量,全面提升工业用水总量,全省首个水权跨行业交易签约仪式在港口抽黄灌区进行。
3.指导水域岸线的管理
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依规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监管。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及指南,涉及我市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目标任务共14条。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14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编制。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2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51万吨,拆除违法建筑1.1万平方米,清除围堤0.15公里,清除违规种植大棚640平方米,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4.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年度任务,2023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3.97平方公里,占省水利厅下达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0平方公里的101.5%。截至目前,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1574.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86.23%,水土流失面积较2022年减少42.5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较2022年提高了0.37%,“十四五”前三年水土保持率增加0.82%。推进实施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源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47.68万吨。栽植经济林699.55公顷,增加项目区林草面积7164.92公顷,坡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年可增产粮食2853.86吨,项目区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水土保持对促进生态环境同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5.负责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
2023年收到移交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条,收到案件线索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划分,将任务分解至科室,明确具体负责人,按照要求深入现场开展核查,依据渭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转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的通知》认真研判,保证核查工作有依据、有实效,核查结果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及时反馈,结案率100%。
6.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细化落实河湖管理责任,负责对河道等区域非法采砂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省市总河湖长令,组织召开市级推进会、联席会议8次,2122名河湖长开展巡河调研3.9万人次,巡河数量、质量均走在全省前列。聚焦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坚持开展“清四乱”暗访检查,全面完成中省交办的16处“四乱”问题整改销号,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坚持幸福河湖建设与乡村振兴、城市规划建设有机结合,临渭区湭河建设项目通过黄委现场核查,金水河、大峪河等7条河流完成年度健康评价,现代化河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创新形成“三严四联五张网”工作模式,良好成绩及成功经验得到黄委和省政府表扬通报,得到中省市各类媒体报道宣传。
7.推动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生态流量下泄监督
我市共有农村水电站13座,其中规划在建电站4座,已建运行电站9座。按照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4座规划在建电站中,狄家河水电站放弃建设,其余3座全部退出,不涉及生态流量泄放。9座已建运行水电站,其中,华州区陕华供水管线水电站位于华州区瓜坡镇桥峪水库向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的输水管线上,为管道电站,不涉及生态流量泄放;其余8座水电站已按照生态流量泄放相关要求,足量泄放生态流量,并于2023年11月接入陕西省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
二、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局配合省级整改问题2项,分别为:“石川河溢流堰问题”“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大量取用新鲜水问题”。截至目前,石川河溢流堰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了县级自验和市级现场验收,已申请省级验收销号。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已通过循环利用内部生产中水及间断补充铜川市泽水源再生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水,新鲜水用水量降至350万立方以下。目前正在进行工艺升级改造,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建成后新鲜水用水量将降至300万立方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