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渭南市石堡川水库“引石济澄”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渭南市石堡川水库“引石济澄”连通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延安市黄龙县、洛川县,渭南市白水县、澄城县
(4)建设单位:渭南市石堡川水库灌溉管理局
(5)占地面积:永久占地3亩(约2000m2),临时占地190亩(约126667m2)
(6)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干渠隧洞及涵洞7.27km、加固衬砌干渠180m、新建进水闸1座、改造干渠退水闸2座、分水闸1座,新建及改造连通渠道1.34km、1座管理站。
(7)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9980万元,项目建设期45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渭南市石堡川水库灌溉管理局
单位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中心街四路8号
联 系 人: 赵站长
联系电话:1350913720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10296633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
根据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筛选评价重点,确定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议,得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主要指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居民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修建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2)对该项目的选址的态度;(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影响;(5)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可将公众意见提交至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中心街四路8号渭南市石堡川水库灌溉管理局办公室。
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