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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水务局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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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水务局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持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和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

????2.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的安排部署,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定期协调部署,加强工作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监督检查,对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分析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研判、提出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进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业务范围落实相应安全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

5.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做好“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定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对存在违法行为与严重违规行为、重大隐患处置不力和事故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清出达标行列。

6.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针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地区(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

三、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7.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督促做好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行为。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监督检查。

8.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强化水库大坝、农村小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责任人培训。推进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做好水闸堤防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灌排泵站、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督查检查,逐步完善安全监管信息台账。开展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时整改。

9.强化其他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水质监测、水利科研与检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勘测勘察野外作业等水利行业其他领域的安全监管。

10.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管理。继续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宾馆、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

11.强化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安全生产工作。紧盯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岁末年初、复工复产期、“五一”、汛期及国庆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四、巩固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定期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公布排名,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科室,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指导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13.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利用网站、报纸、微信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4.推动社会化风险防控。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鼓励各地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按照水利部要求,加大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