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近期,市发改委联合市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渭南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渭发改发〔2023〕284号),请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所有招标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于9月25日前自查情况(附件3)报市水务局建设监督科。市水务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不按期上报自查情况或者“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指导。
渭南市水务局
2023年9月 11日
同时,如发现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违法违规现象,请及时向渭南市水务局投诉,投诉电话:2933200
关于贯彻落实《渭南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