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务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陕水建函〔2024〕325号)、渭南市治理欠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治联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按照治源头、防风险、强监管、严惩处、兜底线的总体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化欠薪治理,确保所有查实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报酬返乡过年,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重点
(一)排查欠薪隐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各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作用,结合日常监管以及投诉举报等情况,排查辖区在建水利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总包代发、农民工实名制、签订合同等制度执行情况,将发生欠薪投诉举报和欠薪预警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将人工费拨付不及时、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数据上传不及时的欠薪隐患问题形成“疑点数据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定期推送数据、共享信息,及时处置欠薪线索,切实做到早预警、早介入、早化解。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将冬季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严禁垫资施工,严格执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款80%的要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工作,督促中小企业将获得款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政府投资项目因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欠薪的,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三)畅通投诉渠道。督促项目法人规范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告示牌应明示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检查举报投诉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维权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服务热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衔接,有关负责同志要定期带头接访,督促涉欠薪信访线索办理,精准把握和回应社情民意。
(四)依法核查欠薪。对各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欠薪线索要快沟通、快核查、快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立案查处。对发生欠薪的工程项目,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清偿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倒查该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本地区所有水利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制度情况。对查实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或提交整改报告后发现未全面如实整改的,按条例规定从重处罚。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多发高发的,以及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欠薪的,将约谈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五)推进“安薪项目”选树。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化安薪项目”选树,市级和县级各选树1/3以上项目,强化示范引领,落实激励措施,引导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全面落实《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在建工程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日常监管力度,以制度落实“全覆盖、实运转”来消除欠薪隐患,切实从源头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治理。
(六)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对负面舆情要联动处置,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恶意炒作和挑动社会对立情绪的,要及时管控,防止发酵蔓延。对维持基本生活有困难、短时间内又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要及时给予关怀帮助,通过调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基金等方式予以保障;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做好兜底保障,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12月6日前确定一名联系人,报市水务局建设建设监督科,并在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行动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做法、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工作建议等(含附件)。行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2025年2月5日)内报送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开展简要情况(含附件)。
附件:1.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情况汇总表
2.拖欠农民工工资水利建设项目明细表
渭南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6 日